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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銷售憑證發(fā)現案件線索

2012-03-08 10:10 來源:醫(yī)藥經濟報 作者:楊占新我要評論 (0) 點擊:

核心提示: 藥品違法犯罪行為往往與銷售憑證造假緊密關聯,從藥品銷售憑證上可以發(fā)現案件線索。在實踐中,銷售憑證涉及《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銷售出庫單等。

 藥品違法犯罪行為往往與銷售憑證造假緊密關聯,從藥品銷售憑證上可以發(fā)現案件線索。在實踐中,銷售憑證涉及《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銷售出庫單等。

比對不同筆業(yè)務銷售憑證,是否票號反常。銷售憑證一般印有從小到大連續(xù)不重復的編號,按照交易時間順序依次開具。如果發(fā)現票據顯示的交易時間與票據編號顛倒,出現后交易的票據編號小于之前編號的現象或長時間間隔期間內票據編號連續(xù)現象,應重點審查,看是否有開具虛假銷售憑證或票據管理混亂的情況,進而印證交易行為是否真實。

有無非客戶留存聯作為銷售憑證現象。銷售憑證至少有三聯:一聯存根,一聯銷售單位記賬,一聯交由客戶作為報銷憑證。如果發(fā)現應該由銷售單位留存的存根或記賬聯交給客戶作為報銷憑證,要注意審查票據的真實性,看是否存在個人假冒銷售單位名義非法進行藥品交易的情況。

銷售憑證是否為手寫票據。手工書寫票據具有更大的隨意性,如果發(fā)現手工書寫票據特別是不能同時提供稅票的隨貨同行單或出庫單,應仔細核對其交易的真實性,重點詢問銷售憑證是否在藥品交易現場開具,藥品交易過程是否存在現貨銷售的情況。

不同筆銷售憑證票據字體是否一致。藥品銷售單位一般不會頻繁更換打印銷售憑證的計算機軟件,同一軟件的計算機字體一致,因此,同一單位開具的不同筆票據字體、字號、樣式應該一致。如果發(fā)現不同筆業(yè)務票據字體、字號突然發(fā)生改變,應注意與標示的藥品銷售單位進行核實確認,看是否存在業(yè)務員個人操作的“體外循環(huán)”藥品交易。

稅票與所附清單數額能否對應、日期是否相同。如果發(fā)現日期不一致,要注意詢問票據開具時間為何遲滯,二者是否為同筆業(yè)務的銷售憑證。如果金額不對應或銷售單位不一致,要核實被檢查單位是否用其他交易活動中取得的稅票冒充本次交易銷售憑證。

比對銷售憑證公章與證照公章。稅票一般應加蓋發(fā)票專用章,但隨貨同行單或出庫單往往加蓋銷售單位公章。個別無證經營或掛靠經營人員取得銷售單位真實的銷售資質復印件之后,自行偽造銷售憑證和公章。此時要注意將資質材料上加蓋的印章與銷售憑證印章進行對比,如果二者不一致,往往是無證經營的線索。

比對銷售憑證抬頭與購藥單位名稱。如果發(fā)現銷售給甲單位的藥品,開具了給乙單位的票據,或票據抬頭部分有手工篡改痕跡,應注意審查是乙單位再次用原有票據直接向甲單位銷售了藥品,還是存在個人交易藥品行為。

是否有單筆手寫或手工涂改現象。如果發(fā)現機打票據突然出現手工涂改或添加內容,要注意追查該筆業(yè)務交易的藥品是否來源于標示藥品銷售單位。例如,在機打票據最后補充填寫一筆手寫的藥品名稱,該筆藥品很可能是業(yè)務員個人以單位名義擅自銷售的假藥。如果發(fā)現數量項目有涂改或與實際數量不符,多出的藥品很可能是業(yè)務員的個人交易行為。如果發(fā)現品名、批號有涂改現象,很可能存在藥品銷售人員將單位提供的藥品調包等現象。

比對交易時間與運輸時間。如果遠距離的藥品銷售企業(yè)在藥品購銷合同或質量保證協議簽訂后,在正常運輸時間難以發(fā)運到銷售地的情況下發(fā)生的藥品交易,很可能是藥品銷售單位異地設庫或業(yè)務員在住所儲存藥品現貨銷售。

比對銷售憑證列示的藥品批號與出廠檢驗報告或《生物制品批簽發(fā)合格證》列示批號。如果不能提供相關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或批號之間不一致,此時很可能存在藥品質量問題。

銷售憑證列示品種與購銷雙方經營范圍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將藥品銷售給無資質單位、未取得醫(yī)療器械經營資質夾帶銷售醫(yī)療器械等行為。

藥品出廠時間與到貨時間差是否小于檢驗周期。如果藥品生產日期與交易日期間隔小于藥品檢驗周期,很可能存在藥品未經檢驗即出廠銷售的現象。

銷售憑證列示價格是否比同類產品過高過低。藥品價格過高但銷量仍然較大,可能涉嫌非法添加;價格過低,可能是假冒藥品。

銷售憑證列示藥品有無本地生僻品種。一般一個地區(qū)的用藥品種相對固定,如果銷售憑證中出現生僻的品種名稱,要注意審查藥品真?zhèn)渭皝碓础?/p>

稅票及勞務清單是否偽造。藥品交易活動主要涉及《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对鲋刀悓S冒l(fā)票》造假情況不多,但其配套的勞務清單往往涉嫌編造,從而達到虛構藥品交易的目的。實踐中要注意審查國家稅務總局勞務清單機打格式與實際清單格式是否一致。查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時,要注意是否存在藥品銷售人員隨身攜帶票據現場開具的情形。

此外,對于貨款流向要通過匯款憑證進行審查,從資金流發(fā)現走票行為。

Tags:藥品銷售 銷售憑證 藥品購銷

責任編輯: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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