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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紅十字冠名將設門檻 合法冠名機構僅10家

2013-08-16 10:12 來源:京華時報 點擊:

核心提示:昨天,北京市紅十字會召開第九屆理事會第六次常務理事會(擴大)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下半年,紅會將制定并出臺《北京市冠名紅十字(會)機構、基金和項目管理辦法》,嚴格實行冠名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會同市有關部門加強冠名機構的規(guī)范管理。

昨天,北京市紅十字會召開第九屆理事會第六次常務理事會(擴大)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下半年,紅會將制定并出臺《北京市冠名紅十字(會)機構、基金和項目管理辦法》,嚴格實行冠名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會同市有關部門加強冠名機構的規(guī)范管理。

冠名機構良莠不齊

目前全國紅十字會冠名醫(yī)療機構共有2306個,主要有三類,參與人道救助的定點醫(yī)院、在地區(qū)有影響的醫(yī)院、有積極性要參與到紅十字運動的。部分行為不端的冠名單位對紅十字品牌影響很大。如廣東省南海紅十字會醫(yī)院發(fā)生“棄嬰門”事件,事故被認定為“嚴重醫(yī)療責任事件”。

■措施

提高風險意識加強品牌管理

在昨天的會議上,新任北京市副市長、分管紅十字會工作的戴均良對紅十字會發(fā)展方向提出要求。

戴均良說,北京市紅十字會要堅持人道、公正、獨立、自愿服務、統(tǒng)一、普遍的原則,發(fā)揮樞紐公益者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資金效益的同時,一定要提高資金使用風險防范的責任意識,健全完善風險分析機制。深入開展重大事件風險評估,加強紅十字品牌管理,維護品牌形象。

今年下半年,北京紅會將制定并出臺《北京市冠名紅十字(會)機構、基金和項目管理辦法》,嚴格實行冠名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會同市有關部門加強冠名機構的規(guī)范管理。

■觀點

關鍵是政策執(zhí)行到位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鄧國勝認為,近兩年來紅十字冠名機構的一些不良行為經過媒體曝光后對紅十字的品牌造成了負面影響,也反映出紅十字冠名機構管理的寬泛、準入門檻過低、監(jiān)督制度不健全。北京市實行對冠名單位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對提升“紅十字”品牌公信力有很大幫助,但其執(zhí)行效果還要看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和監(jiān)管是否到位,鄧國勝建議,紅十字會在準入部分機構冠名時,應重點關注該醫(yī)療機構的醫(yī)療質量是否過關,是否認同紅十字會人道、博愛等理念,愿意接受紅十字會管理這三項內容。

■鏈接

10家合法紅十字冠名機構

7家醫(yī)療類冠名機構: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北京市紅十字會急診搶救中心、北京市紅十字會和平醫(yī)院、石景山區(qū)紅十字會紹家 坡康復醫(yī)院、房山區(qū)紅十字會同濟門診部、房山區(qū)紅十字會博愛門診部、昌平區(qū)紅十字會燕平家園門診部;3家非醫(yī)療類冠名機構:北京市紅十字基金會、北京市紅十字會頤年護老院、北京市紅十字藍天救援隊。其他冠名北京市紅十字(會)機構均屬非法。

京華時報記者李秋萌

實習記者樊瑞

Tags:北京紅十字 冠名機構

責任編輯: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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